近期国家卫健委更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发布后的评审工作使用新版,与2000版本相比,本次调整主要更新部分内容,推动医院评审向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以及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向转变整体思路与框架未做重大调整,具备连续性。
主要的修订内容
一是衔接政策要求,保障政策一致性。根据2020年以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要求,补充或更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护理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便利老年人就医等相关条款。
二是吸纳行业进展,丰富标准内涵。将近2年我委发布的病案管理、心血管系统疾病、超声诊断、康复医院、临床营养、消化内镜等专业或技术的质控指标纳入,并优化相关条款表述。
三是汲取实践经验,保障标准实用性。根据各地评审实践和行业专家意见,对部分通用术语和编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障标准与医疗机构实际管理工作相契合。
比对解析
比对2020版与2021版评审标准,考察点与主要章节内容对比如下:
标准部分 | 2022版 | 2022版 | 调整内容 |
---|---|---|---|
前置要求 | 3节25条 | 3节25条 | 没有变化 |
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 | 80节154 条 | 74节240条 | 更新标准,检测点增加(不一一列举) |
现场检查 | 24节185条 | 24节185条 | 加强就医环境 |
合计 | 107节,364条标准和监测指标 | 101节,448条标准和监测指标 | — |
从标准来看,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几乎没有调整,仅在现场检查部分中增加就医秩序、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保护要求,也是针对近年来医患矛盾导致恶性事件的防护措施,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人身保护,防范恶性医闹事件发生。
变化最大的为第二部分,服务及质量监测,从数量来看,有较大减少,对比之下,发现内容并没有大幅减少,甚至略有增加,主要是对于一些监测项,直接使用标准内容,不再具体罗列,减少文本而已。主要监测更新及增加的标准如下:
- 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21〕28 号)
- 心血管系统疾病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 卫办医函〔2021〕70 号)
- 超声诊断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 〔2022〕161 号)
- 康复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 〔2022〕161 号)
- 临床营养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 〔2022〕161 号)
- 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22〕 161 号)
-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 自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22〕161 号)
其中不再监测“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进一步放开对人工智能的政策(依旧监测人工智能辅助质量的质量),鼓励科技创新,增加了一些新技术、新治疗方案的医疗质量指标,推动医疗科技在临床中有序落地。
附录
2022版标准及细则文件如下: